知法犯法
昨天隨意瀏覽單位的FTP資料夾,發現原來上級也是有許多紀律不佳的主管。除了犯一些敗德的事情,還有侵害公部門權益的事。
某位幕僚我向來不是很欣賞(不怎麼欣賞的其實有兩位),他的業務和離島算滿有關係的。某項業務中事項A算是很例行的工作,而事項B則難得會用一次。不過B算比較麻煩的做法,所以以往是用A來辦理B。不過他在二月我還不太熟的時候,打電話來刁,問我們怎麼可以用A去做其他事情,還說A就是A,其他該怎麼做就怎麼作。好!給我等到有需要B的時候,就照章辦理B。結果這位幕僚的協辦也傻啦,長期沒做B的經驗,所以辦不下來。
今天又遇到B狀況,弟兄跟我說用A辦法就好。我還以為是某協辦說的,沒想到弟兄居然跟我說之前去洽公,該幕僚質疑起為什麼要做B,還要我們改用A就好,說價值相等不用麻煩。是誰麻煩誰呢?等今天白天我就在打個電話去跟他確認,要他白紙黑字寫下這樣的指示。不然沒事幹麻要這樣知法犯法呢?
公家單位雖然體系僵固,不過一些制度還是有其必要。然而這個單位卻又是找來一堆規範,卻又希望可以便宜行事,完全就是個不長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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